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需要使用承諾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相比于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大家知道承諾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歡迎大家分享。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
我公司為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上級相關規定,特向畜牧局作出以下承諾:
1、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法飼養、誠實守信,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向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產品,維護消費者權益。
2、保證按無公害畜產品生產技術標準進行規范飼養,建立健全真實、可信的獸藥、飼料購進、使用等相關記錄;遵守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不濫用獸藥抗菌素藥物,嚴格執行獸藥停藥期的規定,以確保動物及其產品在用藥期、休藥期內不被用于食品消費。
3、保證在飼養過程中堅決遵守國家有關禁止性規定: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不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添加農業部、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176號公告所列藥物品種;不添加非物質添加劑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人用藥品;不直接將獸用原料藥添加到飼料和飲用水中或直接飼喂動物;不使用未取得《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合格證》的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證在飼養過程中隨時無條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門開展的藥物殘留檢測工作,不銷售含有違禁藥品或獸藥殘留量超過標準的.食用動物及其產品。
5、隨時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門作出的整改意見或處理處罰決定,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6、因本場飼養的動物及其產品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愿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愿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承諾單位:xxx
負責人(簽字):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2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生產者和經營者作出如下承諾:
共同承諾
一、嚴格遵守和執行《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城實守信,不搞欺詐作假行為;
三、積極主動配合和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監管;
四、若出現違法行為,愿意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理。
農產品生產者承諾
一、制定生產技術規程、生產管理制度、生產記錄制度、農業投入品使用制度、農產品質量自檢制度、農產品采收制度等,并嚴格執行;
二、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規定,建立完整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
三、堅決杜絕使用禁止的農藥、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劑等,蔬菜、水果采收時注意農藥安全間隔期,保證上市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不超標。
四、一定健全農產品生產、銷售檔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檔案;對不合格的農產品實行召回制度。
五、依法接受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所作的決定。
六、因產品質量問題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農業投入品經營者承諾
一、嚴格建立健全經營檔案,實行進銷臺帳記錄;
二、從合法生產企業進貨,把好進貨質量關;
三、不經營國家規定禁售的農業投入品和假劣農業投入品;
四、向購買者介紹科學、合理、安全的使用知識;
五、承擔由自身銷售的農業投入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3
鄭重承諾:
一、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農產品的生產和經營。認真實施國家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嚴格產地環境管理,自覺優化農產品生產環境。不斷強化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管控,加強農產品生產記錄管理或進貨檢查驗收管理,依法做好農產品的包裝和標識,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保證在農產品生產經營中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包括保鮮劑、防腐劑和添加劑。不經營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
三、主動接受質量安全監管監測,積極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對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產品,主動召回銷毀,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不斷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研究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技術,進一步規范農產品生產管理,自覺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自覺接受消費者、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進有利于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諾單位:xxxx(章)
單位法人:xxx
承諾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聯系電話:xxxx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4
為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本人(單位)做出以下承諾:
1.保證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有機)食品生產技術標準、技術規范進行生產。
2.堅決杜絕使用禁止的獸藥、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劑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使用飼料獸藥,保證絕不使用“瘦肉精”、“氯霉素”、“蛋白精”、萊克多巴胺等違禁藥品。
3.保證出售前開展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符合質量要求的畜禽產品準予出售,保證不合格畜禽產品不流入市場。
4.一定健全畜禽產品生產、銷售檔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檔案;一定對不合格的畜禽產品實行召回制度。
5.依法接受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所作的決定。
6.因畜禽產品質量問題對社會導致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人(單位)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5
為了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向社會做出以下誠信承諾:
一、堅持以質量取勝,堅持以信譽取勝,爭創優質水產品。
二、嚴格按照無公害水產養殖要求組織生產,決不使用國家禁用藥品和無公害生產禁用藥品,如:五氯酚鈉、喹乙醇、地蟲硫磷、六六六、林丹、毒殺芬、滴滴涕、甘汞、硝酸亞汞、醋酸汞、呋喃丹、殺蟲脒、雙甲脒、氟氯氰菊酯、錐蟲胂胺、酒石酸銻鉀、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那斯、紅霉素、桿菌肽鋅、泰樂菌素、速達肥、乙烯雌酚、阿伏帕星。
三、水產養殖病害防治決不使人用藥品。
四、自覺接受農業執法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公共媒體和社會大眾的`輿論監督。
若違反本承諾,造成后果的,由本人(單位)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人(單位)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6
為規范農資個體經營戶的經營行為,全面提高守法經營意識,共同維護農資市場的經營秩序,保護廣大農民群眾根本利益,赫章縣城關工商分局結合轄區農資經營實際,特制訂本責任書,農資經營戶應自覺遵守執行。
一、經營者自我教育自我規范。農資經營者要自覺學習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并依靠城關個協分會積極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爭先創優活動。
二、建立落實索證索票制度。經營者在進貨時要向供貨方索取供貨單位生產廠家的資質證明,查驗其主體資格(有效的生產許可和營業執照);在購進商品時要向供貨方索取批次質量檢驗檢疫等證明,并對商品包裝的標識、認證稱號、內在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堅決杜絕購進假冒偽劣農資產品。
三、建立和落實臺賬制度。規范農資經營戶的化肥、農藥、農膜、農作物、種子、獸藥、農機具等農資產品進行進貨登記,建立進貨臺賬,登記的主要內容為進貨時間、進貨廠家或供貨商、進貨數量、進貨金額、批次質量檢驗報告、進貨發票或進貨單據等。
四、實行商品銷售信譽單制度。農資經營戶銷售農資商品時應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信譽單,信譽單一式三份,注明經營者姓名、經營地址、聯系電話、銷售商品的名稱、數量、價格和日期以及對消費者的承諾,并由經營戶蓋章或簽字。
五、推行服務承諾制度。經營戶對自己銷售的農資商品質量、服務質量及違規承擔責任等有關內容以承諾的形式向消費者公示。對因銷售的農資商品質量導致農民損失的,按照先行賠償規定對農民的損失進行先行賠付。
六、經營戶要主動配合工商機關共同建立審查機制,經營戶應做到自查自糾,查看經營戶的農資是否過期、失效,是否發布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并及時予以糾證。
七、自覺接受工商部門的.監督管理和社會的輿論監督。經營戶自覺配合工商機關做好營業執照的年檢驗照,接受工商部門日常巡查,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堅決執行經營和服務承諾。
八、建立消費糾紛受理調解制度,積極處理消費者在本店內購買農資商品發生的糾紛,不能自行解決時要積極配合工商機關調解妥善處理。
九、農資經營戶要積極配合消協分會完善農資市場的“先行賠付”工作,按時繳納“農資先行賠付”保證金,對因農資產品質量損害農戶利益的,要配合相關部門及時兌現損害賠付。
十、農資經營戶對經營的化肥必須進行貼標銷售。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7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切實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努力營造安全、衛生、放心的肉類食品消費環境,我們鄭重承諾:
一、守法經營。我們將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按照標準進行檢驗,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進行控制,確保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二、誠實守信。作為當地人民政府許可批準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我們將恪守職業道德,堅決杜絕和抵制一切違法、違規和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三、實行追溯。嚴格執行生豬進廠驗收制度和臺帳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制。
四、嚴格收購。生豬收購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每頭生豬進場時必須帶有免疫耳標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拒絕屠宰注水豬、病害豬和瘦肉精等檢測不合格的.生豬。
五、嚴格檢驗。配合政府監管部門實行嚴格的宰前、宰后檢疫檢驗制度,經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加蓋檢疫合格章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章,隨貨同行附有產品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
六、確保安全。嚴格執行無害化處理制度,對宰前發現的疑似病豬進行隔離觀察,對死豬、屠宰過程中發現的病害產品嚴格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動物處置辦法(試行)》及《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本企業誠懇接受相關部門及廣大消費者的監督,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本企業提出寶貴意見。
監督電話: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責任人):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8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保農產品流通安全,本市場(店)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農產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經營農產品的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農產品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3、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防腐、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布局;
2、貯存、運輸和裝卸農產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3、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農產品與非直接入口農產品類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采購農產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農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農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經營的下列農產品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脂類農藥殘留,重金屬含量符合質量安全要求。
2、畜禽類——不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及激素類。
3、水產類——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屬含量不超標。
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1、創造條件設立檢測室,配備配備符合檢測要求的速測儀器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對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食用農產品,憑認證證書和專用標志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入境上市農產品憑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入市銷售。
3、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和實行定點屠宰并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畜產品,實行索證抽檢。憑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和畜產品定點屠宰印章、檢疫合格證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無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進行現場抽檢,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4、對來源于非認證基地的農產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認證的產品,實行現場檢測,由市場開辦者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進入市場銷售。
5、不盜用、偽造使用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標示,以及農產品產地證明。
七、實行不合格農產品退市制度
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禁止進入市場銷售,進行退市、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并向農產品質量監管部門報告。
八、實行質量安全結果公示制度
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農產品的品名、產地、質量安全狀況等信息。
九、實行標識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標識牌,掛牌銷售,推行產品分級包裝和產地標識管理。標識牌要注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內容。
十、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農產品質量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9
為了保證本單位(人)組織生產銷售的果品達到安全、衛生、優質的質量要求,本著對消費者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現鄭重承諾:
1.果樹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符合生產無公害食品(果品)、綠色食品(果品)的相關要求,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2.按照農業部無公害食品農藥使用準則、肥料使用準則的要求使用農藥、肥料。特別是農藥的選擇和使用上嚴禁甲胺磷、氧化樂果等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學物質的使用,積極使用生物農藥;
3.果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果品的容器包裝、工具等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果品無污染;
4.建立果樹果產品安全生產記錄臺賬,詳細記錄果樹各生育期農業投入產品的名稱、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諾操作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單位)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承諾人(單位)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0
為了確保本單位xxx人xxx組織生產銷售的果品達到安全、衛生、優質的質量要求,本著對消費者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現鄭重承諾:
1、果樹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符合生產無公害食品xxx果品xxx、綠色食品xxx果品xxx的相關要求,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2、按照農業部無公害食品農藥使用準則、肥料使用準則的要求使用農藥、肥料。特別是農藥的選擇和使用上嚴禁甲胺磷、氧化樂果等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學物質的使用,積極使用生物農藥;
3、果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果品的.容器包裝、工具等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果品無污染;
4、建立果樹果產品安全生產記錄臺賬,詳細記錄果樹各生育期農業投入產品的名稱、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諾操作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xx單位xxx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承諾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1
為了確保本單位(人)組織生產銷售的果品達到安全、衛生、優質的質量要求,本著對消費者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現鄭重承諾:
1、果樹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符合生產無公害食品(果品)、綠色食品(果品)的相關要求,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2、按照農業部無公害食品農藥使用準則、肥料使用準則的要求使用農藥、肥料。特別是農藥的'選擇和使用上嚴禁甲胺磷、氧化樂果等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學物質的使用,積極使用生物農藥;
3、果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果品的容器包裝、工具等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果品無污染;
4、建立果樹果產品安全生產記錄臺賬,詳細記錄果樹各生育期農業投入產品的名稱、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諾操作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單位)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承諾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2
為了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向社會做出以下誠信承諾:
一、堅持以質量取勝,堅持以信譽取勝,爭創優質水產品。
二、嚴格按照無公害水產養殖要求組織生產,決不使用國家禁用藥品和無公害生產禁用藥品,如:五氯酚鈉、喹乙醇、地蟲硫磷、六六六、林丹、毒殺芬、滴滴涕、甘汞、硝酸亞汞、醋酸汞、呋喃丹、殺蟲脒、雙甲脒、氟氯氰菊酯、錐蟲胂胺、酒石酸銻鉀、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那斯、紅霉素、桿菌肽鋅、泰樂菌素、速達肥、乙烯雌酚、阿伏帕星。
三、水產養殖病害防治決不使人用藥品。
四、自覺接受農業執法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公共媒體和社會大眾的輿論監督。
若違反本承諾,造成后果的,由本人(單位)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3
為創造名牌企業,提高企業知名度,樹立企業形象,我們本著“一切追求商品高質量,顧客滿意為宗旨”的精神,以“最優惠的價格、最周到的服務、最可靠的商品質量”的原則應向本公司承諾:
一、商品質量承諾:
1、商品的進貨必需由各樓層檢查合格接貨驗收和商品三證和五證資料。
2、對商品的'用途,要詳細介紹給顧客。
二、商品價格承諾:
1、為了保證商品的可靠性和質量問題,供應商必須合理定制價格,必須持平或低于市場價格。
2、在同等競爭條件下,供應商必須合理定制進價和售價,做到一視同等。
三、售貨承諾
1、供應商不得以其違規語言或其它方式告知服務員在給顧客開據的小票上注明“特價”字詳。
2、售貨過程當中不得硬拉撕拽顧客購買。
3、售貨過程當中不得與顧客討價還價等行為,如需打折可提出申請打折。
4、售貨過程當中必須告知顧客購買商品用途及儲存/洗滌方法等。
四、售后服務承諾:無風險購物無障礙退貨
1、退貨服務宗旨:快速、果斷、準確、周到、徹底
2、退貨服務目標:服務質量贏得顧客滿意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4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確保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是我們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我校向社會鄭重承諾:
1、堅持師生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遵循“產品即為人品,安全就是生命”的餐飲經營理念,牢固樹立學校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始終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項工作的首位。
2、遵守“誠實可信”的商業道德,嚴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3、按照法定程序申請開辦餐飲業,并取得合法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后執業。從業人員取得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4、嚴格把好原材料采購驗收關、索票索證關,建立購進、銷售的可追溯制度;嚴格把好從業人員健康關,做到上崗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明;嚴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關,確保餐飲環境布局合理、衛生消毒設施齊全。
5、嚴格做到:原料不合格不入庫、不制作,食品不合格不上桌。食品制作過程中,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確保加工經營的餐飲食品符合質量標準和衛生要求。
6、嚴禁制售冷葷涼菜、扁豆、豆角、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馬鈴薯、河豚魚、織紋螺;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7、積極配合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積極爭創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提高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誠信經營意識和職業道德修養。
承諾單位:XXXX
負責人(簽名):XXX
20xx年X月X日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5
為保障我縣的動物及其動物產品安全,規范養殖企業(小區)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和安全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養殖企業(小區)必須履行的行政義務,請認真執行和嚴格遵守。
一、養殖場所具條件。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須做到:1.選址要恰當。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及動物產品集貿市場、城鎮居民區、人口密集區、其他養殖場及主要交通干線5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場區周圍建圍墻;生產、生活、辦公區分開;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更衣消毒室,各養殖棟舍出入口設置消毒池或消毒墊;各養殖棟舍之間距離應在5米以上或有隔離設施。3.設施要配齊。要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疫苗冷凍(冷藏)、消毒和診療等防疫設備和無害化處理、污水污物處理設施設備;有相對獨立的動物隔離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藥、檢疫申報、疫情報告、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5.開業要申請。建成后要向縣級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備案登記,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后方可開業。否則,將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強制免疫必履行。養殖者應當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目前,國家規定的畜禽強制免疫病種,豬有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雞有禽流感,雞新城疫;鴨、鵝有禽流感,經過強制免疫的豬牛羊還要佩戴耳標。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引進動物要備案。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縣外引進動物飼養的,應當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申報備案,取得合法的'檢疫備案手續(《重慶市動物調運備案單》),并按規定進行隔離,隔離期滿后方可混群飼養。
四、市外引種要審批。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市外引進種用、乳用動物的,必須準備好材料,取得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審批同意后才能引進:一是輸入地飼養場(1)動物防疫合格證;(2)隔離觀察場所及養殖場平面圖。二是輸出地飼養場(1)動物防疫合格證;(2)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3)擬輸出動物的養殖檔案。。
五、種、乳用動物應檢測。種用、乳用動物應當接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定期檢測;檢測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理。否則,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還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六、檔案標識符要求。養殖場應按規定建立養殖檔案。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2.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3.檢疫、免疫、消毒情況;4.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否則,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收購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畜禽的,或者重復使用畜禽標識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對使用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沒收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和違法所得,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七、場地車輛要消毒。動物的飼養場地應當定期進行消毒。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等在裝前卸后應及時清洗、消毒。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八、出售動物需報檢。出售動物前,貨主應向當地動物檢疫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并取得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售。否則,處動物貨值金額10%以上50%以下罰款。按相關規定,商品畜禽的數量以出欄的檢疫證明為依據享受國家相關政策。否則,不得申報項目補助。
九、病害動物要處理。飼養過程中出現的病死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隨意拋棄,要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否則,可以處三千元以下罰款。飼養過程出現的死亡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出售,否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十、發現疫情要報告。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出現群體發病或者死亡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采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記。認真遵守獸藥、飼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規定,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不得將人藥當獸藥使用,要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制度;禁止使用無產品質量標準的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過期、失效的獸藥、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餐廚垃圾飼喂動物。
十二、執法檢查要配合。要如實向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資料,不得阻礙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不得阻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動物疫病監測、檢測。否則,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違法行為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行為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
十三、民刑責任要承擔。違反規定,導致動物疫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動物防疫、檢疫規定,引發重大動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動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不合格動物及動物產品,情節嚴重的,按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追究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養殖場業主一份,鎮(辦)畜牧獸醫站一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一份。
2.鎮(辦)畜牧獸醫站聯系電話:
3.縣動物衛生監督舉報電話:
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 養殖場(小區)
負責人(簽字):
掛牌獸醫(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注:本責任書請各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統一找各養殖場(小區)業主簽好后在2011年4月底前交縣動物衛生監督所鄧堅強處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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