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執行,初始工資額為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2)勞動定額(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據我多年的觀察,大部分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都很少對里面的內容進行詳細了解,完全不像簽房屋買賣合同那么認真。特別是新入職的小白,他們甚至覺得簽訂勞動合同僅僅是辦理入職手續的一個環節而己。
在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中,由于就業市場的壓力,勞動者一方普遍處于弱勢的地位,而勞動合同是規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重要法律文件。所以,非常有必要對里面的關鍵信息進行重點關注和解讀,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避免陷入一些無良雇主設置的法律陷井;只有知已知彼,甲乙相互相互了解,才能建立良性的勞動關系,促進雙方的共贏。
當一份勞動合同擺在你面前的時候,以下這八大關鍵信息要特別留意。
關鍵信息一:甲方名稱——看清楚合同的甲方(用人單位)的具體名稱,以防中了調包計
要看清楚合同上注明的甲方是否招聘信息上的用人單位。有些同學應聘時沖著對方工作單位是政府、國企或事業單位,等簽了合同才發現自己只是和某人才代理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工作地點在政府、國企或事業單位。也就是說,你工作的地方并非你的東家,你只是人才代理機構外委員工。要知到,現才許多單位的正式員工與外委員工的工資福利代遇是相差很大的。
關鍵信息二:合同期限——了解合同期限的種類和時間,便于自己規劃職業目標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亦稱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約定有效期間的勞動合同。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亦稱不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一般來說,單位不會輕易與新入職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當出現法律規定應該與員工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情況發生時,例如,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的勞動合同,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關鍵信息三:試用期——驗證試用期限的規定是否合法,避免“試用期兇險”
按照《勞動法》第21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所以,你要對照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檢查勞動合同里寫的的試用期限是否合法。以防有些不良雇主,為了掌握解除勞動合同的主動權,又或降底人工成本,將勞動者的試用期隨意延長。
關鍵信息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有明確范圍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讓自已心中有數
1.工作內容是寫你的工作崗位的一個具體名稱,或幾個同類性質的工作崗位的具體名稱,不應泛寫管理崗位或操作崗位,以防止用人單位無須與員工協商簽訂變更合同就隨意調動員工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地點,一般應寫明某市、或某區,如果是比較大的城市,如廣州市,可約定是在原八大老城區或是含增城、從化、花都、南沙等新區。因為工作地點的變動往往會給員工生活造成較大的影響,特別是結婚后,會對家庭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應留意合同上的工作地點,如有異議,或與當初招聘時用人單位的承諾不符,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及時提出,以避免日后造成被動和糾紛。
有明確范圍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法律意義在于,如果用人單位日后的把你調到合同寫明的工作地點以外的地方,你可以以合同規定的不符為由拒絕調動,如果因此被解除勞動合同,你有權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果在是勞動合同規定的工作地點范圍內調動你不接受,那就是你違約,單位可以說你不按合同約定,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工作崗位亦是同樣的道理。
關鍵信息五:工時制和休息休假——勞逸結合很重要
工時制有以下三類:
1.標準工時制度,這是用人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普遍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我國現行法定標準工時制度是,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根據規定,標準工時制下:用人單位每周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產經營需要,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顯然,根據標準工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比較固定,且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條件。
2.綜合計算工時制,是指針對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用人單位的部分職工,采用的以周、月、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在該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每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的一種工時制度。
3.不定時工時制,是指用人單位針對因生產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者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采用的一種靈活形式的工時制度。
該類工時制度有以下的特點: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采取適當的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
看清楚工時制很重要,比如,你業余在進修,晚上要上課,那么,標準工時制就是最有利于你安排有規律的業余生活的一種工作時間制度。
關鍵信息六:勞動報酬——工作價值的最基本體現
勞動合同一般會注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是多少,那么,這里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同時也是計算加班工資基數。如果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是5000元/月,那么5000元就是你的加班計算費的基數。
其次,還會約定工資計發形式
1、計時工資:這種形式,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2、計件工資:計件工資的工作定量應該是70%以上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此外,還會約定試用期工資標準是多少,轉正后工資標準是多少。
工資發放時間是每月幾號發放或每周幾發放,是當月發當月工資還是當月發上月工資,是現金發放還是打入工資帳號中,這些都要明確清楚。有了這些文字上的規定,才不容易產生一些法律糾紛,比如拖欠工資的時間節點的界定。
關鍵信息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中大部分的內容都是格式合同,但會在后面部分留下一處空白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這里要注意,約定的事項要合法,以免被這種非法或不恰當的約定所誤導。
比如,有的雇主在此處約定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在此提醒勞動者:對于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醫療、工傷待遇的問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在合同中約定不買社保的這種做法本身就是無效條款。
有些合同約定了如女職工幾年內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絕或要求改變條款。
關鍵信息八:通知和送達
勞動合同還是規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的送達方式,一般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這樣,如果你的通訊地址變更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備案。以免重要文件送達不及時造成相關損失,而又得不到賠償。
此外,即使有勞動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條、入職面試字條、工作證件、體檢表格、單位簽字等。
勞動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限為如下第( )種類型: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工作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的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愿意配合。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所在地:長沙市雨花區環保科技產業園環保東路158號;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四十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第五條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可安排乙方在其他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將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并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試用日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即為____個月),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一條 試用期滿后, 甲方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及擔任的職務,按甲方薪酬管理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薪標準,具體標準另行規定。如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因考慮甲方工資結算工作量較大的客觀情況,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發薪日為每月31日前,若遇節假日,提前至最近工作日發放,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如遇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應與工會協商具體發放時間,并且提前5日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但延遲支付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十三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因自身原因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系甲方的技術人員、項目經理、銷售人員或其他因工作移交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崗位人員,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時;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時;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時;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時;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出現時
第三十條 本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續訂勞動合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予明確回應,否則視乙方放棄續訂勞動合同。
九、雙方約定事項、違約補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經甲方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甲方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甲方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甲方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三十二條 乙方不得有下列情形的兼職,同時乙方的其他任何兼職行為均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否則乙方應按《商業秘密保護協議》及《競業限制保密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并且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1、利用甲方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于甲方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甲方形象。
第三十三條 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任務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屬職務技術成果。乙方職務技術成果屬甲方的保密信息,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成果泄露或者授予他人使用,否則乙方應按《商業秘密保護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并且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有泄露甲方的生產、技術、經營等各種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行為活動。如乙方違反保密義務,乙方須按《商業秘密保護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本合同服務期滿或者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甲乙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應當遵守甲方《關于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直接競爭的業務。乙方在規定的競業期限內違反本條款的規定,由乙方按《競業限制保密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在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由甲方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訂《公司保密制度》和《關于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認真履行相關義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提供的個人信息以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培訓費,如外出考察、學習、參觀等。乙方在接受培訓后未在本企業服務滿約定期,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則乙方需按《培訓協議》補償甲方相關的培訓費用;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符之處,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公司保密制度》
2、《關于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
3、《商業秘密保護協議》
4、《競業限制保密協議》
5、《培訓協議》
6、 其他經雙方簽字認可的制度或協議
第四十一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一切文書、文件按登記地址送達出現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往所簽的相同或類似的合同文件即失效廢止。
(特別申明: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地址: 性別:
性質: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安排有關高層專家會議(活動),乙方接受委托。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會議(活動)時間:年月日月日
2、活動安排:由雙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權代表蓋章,作為本協議附件。
3、活動人數:350人(具體人數按照實際人數計算)。
4、活動地點:濟州島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和安排本次高層專家活動(會議),包括活動的日程安排、與會人員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務項目,具體內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應嚴格執行。
三、費用
單人活動費為人民幣元/人,甲方為本次服務須向乙方支付會議(活動)費合計人民幣元(大寫:)。費用明細見行程表。
本協議生效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元,20xx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款項元人民幣;本委托事項履行完畢后,乙方提交實際費用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費用明細表后五個工作日內將剩余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
會議(活動)期間,應甲方要求或客觀情況變化,在不增加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上述費用因會議(活動)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結算。如果該項變化要求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者乙方提出該項變化給甲方造成損失,并且該項損失無法挽回時,提出方應當對此損失予以賠償。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務(會議)活動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權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確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務項目的要求,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若該等取消或變更產生實際損失時,則該損失由甲方承擔。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確定的事項、任務和標準;如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3、為保障參加人員在會議(活動)期間的安全,為參加活動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宜。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五、甲方的義務
1、事先明確對活動安排的要求,及時審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為乙方組織安排本次商務會議(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
2、對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盡到管理職責。因非乙方原因,參加會議(活動)人員的行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時,應當先行履行賠付義務。
3、按照約定支付活動費用。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遲延支付費用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協議條款或轉讓協議項下權利義務,但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將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后變更協議內容的,應當確保另一方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因該變更行為而增加的費用由提出一方承擔,造成另一方損害的,應當給予充分補償。
七、第三方責任
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給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造成損失時,乙方負有賠償義務。但對于因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在獲得乙方賠償的同時,應當將其追償權利書面轉讓給乙方。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負責運輸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從居住地(或出發地)到會議(活動)地,以及從會議(活動)地返回居住地(或出發地)的航空、鐵路、輪船及其長途汽車的承運人,乙方只是代購此項運輸的相關運輸服務,不產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項服務的承運人的責任,造成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損失時,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當依據相關運輸票據向責任人及相關保險機構行使賠償主張,乙方不負任何賠償義務。
八、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守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賠償。
九、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1、成團人數為參考人數,具體旅游者人數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人數計算,但甲方最遲不能晚于20xx年月日向乙方提供人員名單。
2、活動費用單價為固定價格,即元人民幣/人;暫估總費用為元(具體金額按照實際人數*固定單價的方法進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單人房間,每個住單間者需要補元/人的住宿差價;
4、乙方保證甲方所有參團人員能夠成行,如果因機票、酒店房間或其他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人員未能全部成行,乙方除應立即雙倍退還未能成行人員的所有旅游費用。如未能成行人員超過20人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給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
5、實際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甲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將甲方已經繳納的費用全部返還(已經發生的費用可以予以扣除)。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補充協議可以由雙方授權代表或會議(活動)負責人簽署。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溫州市舒迪達服飾帽業有限公司:
經本人要求,于年 月 日被公司錄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已閱讀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該合同文本內容真實、合法,但本人因個人原因拒絕簽訂法定勞動合同。為此,我與公司沒有簽訂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與公司無關。今后,本人將不以此向公司主張任何法定的權利。
聲明人簽字(蓋章):時間: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職務: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此合同。
一。勞動合同限期
第一條本合同限期 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XXXXXXXXXX醫院醫療服務(醫生,護士) 工作。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 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第三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平均周,日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部分,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配備必要的'治療和診斷器械,建立健全 工作流程,工作規范和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 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月薪工資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第十條甲方發薪日期為次月10—15日,確因資金困難需要延期支付工資的,可延期在 30日內支付。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加班費等。除加班費外其他綜合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按甲方有關工資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同時下浮。在經濟困難, 工作任務不足的情況下,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 生活費標準。(醫療機構也可有提成制等其他工資分配方式)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一個 月。患重病或絕癥者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 過12個月。醫療期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以及死亡喪葬費,參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工傷經過醫 療終結后,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尚能工作的,由甲方分配適當工作。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婚假,產假,喪假等有薪假期。婚假為7天,晚婚者15天,產假90天,喪假3天。假期工資按甲方工資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勞動合同 篇7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者主動接觸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不能得到相應的賠償,但要是因為單位違法、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該獲得相應補償。
(一)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發放限制:
下限: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上限: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最多不超過十二年。
(三)計算單位:
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從上面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要是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一般是不能獲得賠償的,但要是單位違法、違約解除勞動合同,則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
勞動合同 篇9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解讀】本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的事項。
由于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于如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應具有哪些內容缺少必要的知識和經驗,隨意簽訂了勞動合同,而合同的內容不規范、不完善,從而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影響勞動關系的***穩定。因此本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和可備條款,使勞動合同能夠明確、全面、具體,更好的規范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內容。在法律規定了必備條款的情況下,如果勞動合同缺少此類條款,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國勞動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本條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刪去了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同時增加了工作時間、工作地點、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了明確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一方的主體資格,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這一項內容。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為了明確勞動合同中勞動者一方的主體資格,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這一項內容。
3、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是雙方當事人相互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界限,即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是建立勞動關系,但建立勞動關系必須明確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期限與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等都有緊密關系,更與勞動關系的穩定緊密相關。合同期限不明確則無法確定合同何時終止,如何給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引發爭議。因此一定要在勞動合同中加以明確雙方簽訂的是何種期限的勞動合同。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所謂工作內容,是指勞動法律關系所指向的對象,即勞動者具體從事什么種類或者內容的勞動,這里的工作內容是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職責。這一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之一,是建立勞動關系的極為重要的因素。它是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的目的,也是勞動者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勞動報酬的`源由。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條款應當規定的明確具體,便于遵照執行。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工作內容或約定的工作內容不明確,用人單位將可以自由支配勞動者,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難以發揮勞動者所長,也很難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造成勞動關系的極不穩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履行地,是勞動者從事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地點,它關系到勞動者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勞動者的就業選擇,勞動者有權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知悉自己的工作地點,所以這也是勞動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合同范本《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是指勞動時間在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中,必須用來完成其所擔負的工作任務的時間。一般由法律規定勞動者在一定時間內(工作日、工作周)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以保證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時間,不斷的提高工作效率。這里的工作時間包括工作時間的長短、工作時間方式的確定,如是8小時工作制還是6小時工作制,是日班還是夜班,是正常工時還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是綜合計算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的不同,對勞動者的就業選擇、勞動報酬等均有影響,因此成為勞動合同不可缺少的內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勞動者按規定不必進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時間。休息休假的權利是每個國家的公民都應享受的權利。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工作種類、工作性質、工齡長短等各有不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約定休息休假事項時應當遵守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勞動報酬。勞動合同中的勞動報酬,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后,因提供了勞動而取得的報酬。勞動報酬是滿足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來源,也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后應該得到的回報。因此,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勞動報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2)工資支付辦法;
(3)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
(4)工資調整辦法;
(5)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
(6)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生活費)支付辦法;
(7)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報酬條款的約定,要符合我國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7、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政府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由勞動者,勞動者所在的工作單位或社區以及國家三方面共同籌資,幫助勞動者及其親屬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生育、失業等風險時,防止收入的中斷、減少和喪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不以贏利為目的。一般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強調勞動者、勞動者所在用人單位以及國家三方共同籌資。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責任。勞動者所在用人單位的繳費,使社會保險資金來源避免了單一渠道,增加了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保險系數。由于社會保險由國家強制實施,因此成為勞動合同不可缺少的內容。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是指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各種措施來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存在著各種不安全、不衛生因素,如不采取措施加以保護,將會發生工傷事故。如礦井作業可能發生瓦斯爆炸、冒頂、片幫、水火災害等事故;建筑施工可能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和碰撞等。所有這些,都會危害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妨礙工作的正常進行。國家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安全和生命健康,通過制定相應的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勞動保護,用人單位也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規定相應的勞動保護規則,以保證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勞動條件,主要是指用人單位為使勞動者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如必要的勞動工具、機械設備、工作場地、勞動經費、輔助人員、技術資料、工具書以及其他一些必不可少的物質、技術條件和其他工作條件。職業危害是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如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而對生命健康所引起的危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此外,職業病防治法中還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護中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履行職業危害防護的義務。
【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廚房勞動合同餐廳勞動合同范本01-03
經典勞動合同09-18
it勞動合同09-15
經典勞動合同03-07
勞動合同10-21
勞動合同12-07
勞動合同12-29
經典的勞動合同12-02
經典勞動合同07-16
長期勞動合同02-21